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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根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2-21 23:57
标题: 根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m=6612]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2-22 00:01
【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1 条第 2 款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村民委员会成员没有任期的限制。选项 A 错误。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6 条第 2 款的规定:“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 选项 B 错误。关于 B 选项,严格地讲,投票居民的半数通过系罢免的必要非充分条件。故逻辑上, B 项表述没有问题,但司法考试类似考题须以充分必要条件方为正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2 条第 1 款的规定: “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 选项 C 错误。

       根据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8 条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 选项 D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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