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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真题自测】2016年卷二第38题 [打印本页]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9-2-6 12:13
标题: 【真题自测】2016年卷二第38题
      龚某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食品加工行业。龚某以量刑畸重为由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开庭审理

  B.可维持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并将职业禁止的期限变更为4年

  C.如认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二审法院可在维持原判刑罚不变的情况下改判为生产有害食品罪

  D.发回重审后,如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生产有害食品罪,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

       传送门:本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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