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真题解析】2011年卷三第19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微    时间: 2016-3-20 17:56
标题: 【真题解析】2011年卷三第19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答案:B)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相关法条:《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985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微微提示:四倍除外,意味着超过四倍就找不到法律依据,就属于不当得利。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相关法条:《民法典诉讼时效解释》第19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微微提示:债务人履行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债权人并不会构成不当得利,因为债权人获利能找得到法律上的根据,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就是法律依据。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课后作业:民法2010第91题(回顾:定金的限额性)
                        民法2010第51题(回顾:不当得利)

作者: 艾米香    时间: 2016-7-6 17:15
法条打不开
作者: 云河    时间: 2016-7-20 21:32
民间借贷不能超过银行利息4倍,多出部分就是不当得利,
定金超出部分是不当得利,返还当事人
作者: 云河    时间: 2016-7-20 21:35
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失去程序法上的胜诉权,实体法上依然存在,
作者: 云河    时间: 2016-7-20 21:36
不当得利=获利无法律上的原因+给他人造成损失
作者: 霸王龙缺钙    时间: 2017-2-21 20:51
法条与此题目不对应哟
作者: lixiaoying25    时间: 2017-4-25 16:45
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