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
A正确,这就是前面讲到的“过时不再罚”的正确理解和运用。。。本案中,1997年5月万达公司提供虚假验资报告的违法行为从结束之日起2年内(即截止1999年5月)未受工商局处罚,所以工商局于2001年7月才作出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很多同学受D选项的误导,会误把万达公司的违法行为看作是一种持续性的违法行为。从而判断A是错误的。。。其实不然。。。万达公司从其完成提交虚假验资报告这一刻为准,违法行为就结束了。。。报告不可能天天提,月月提,年年提,对不对。。。之后一直持续到2001年7月的不过是该行为造成的结果罢了。。。“结果的持续状态”不等于“行为本身的持续”,这点一定要分清。。。所以A符合法律规定,D是干扰项。
BC两个选项是错误的。虽然这两个选项相互对立,貌似应该一错一对,但结合题干会发现,这两个选项其实都假设了一个前提,即都把“2002年4月,工商局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视为一项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根据我们所知晓的行政处罚种类,工商局的这种做法根本就不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任何一种,它不过是纠正自身错误登记罢了。。。所以,BC两个选项连前提都是假的,不选的道理源自于此。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