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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国某银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5-2-28 22:43
标题: 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国某银
[exam=6853]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5-2-28 22:45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一)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虛假的单据;(二)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三)受益人和开证中请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四)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以及第9条规定:“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本规定第8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可知,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况下,开证行是直接受害者,因此根据上述规定,B项正确。

       依第11条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对该信用证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存在本规定第8条的情形;(三)如不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四)申请人提供了可靠、充分的担保;(五)不存在本规定第10条的情形。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应当符合前款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条件。”结合上述第8条规定,可知,X公司具有信用证欺诈的事实,是Y公司的法院申请止付令的条件之一,故A项正确。

       依前引第10条规定,议付行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形只是各种善意付款、议付和承兑情形中的一种,其他情形也可能限制法院做出中止支付的决定,所以C项错误。

       依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中止支付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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