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5-2-23 10:41
标题: “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
[exam=6711]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5-2-23 10:42
【解析】

       法与国家权力构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首先,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特别是法所具有的形式化和程序性的特征,易于使国家权力获得形式上共同认同的正统性和正当性,其次,法之所以如此对待国家权力,是因为其必要和不可或缺:(1 ) 国家义务的实现需要国家权力;(2 ) 个体权利的保护需要权力;(3 ) 社会整合需要权力;(4 ) 法的创设和实施需要权力。

       但是法和国家权力也存在紧张和冲突关系,法以形式合理和程序设置为主,其对权力合法性的确认是以制度、规范和程序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同时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限制。而国家权力总要追求和实现一定的目的,凭借其对资源的控制及物质强制,可自行进行,加之权力的扩张性质,使得权力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是可能存在的,或者法只是在有助于强化权力的意义上被强调和利用。

       近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当然并不是说不对公民的私权进行任何限制,在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可以对私权进行限制。基于此,本题的答案为 ACD 。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