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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邻居,时常协助。乙外出期间,台风来袭,甲为避免乙的房屋受损对其进行加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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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碧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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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邻居,时常协助。乙外出期间,台风来袭,甲为避免乙的房屋受损对其进行加固处理花费1000 元。但台风过后房屋依然受损严重。乙回家后,甲请求乙支付费用,乙表示已于外出前将房屋转让给丙 ,并办理了过户。甲便向丙请求支付费用,丙以“台风过后房屋仍然受损”为由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 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应由乙负担1000 元
B: 甲、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应由丙负担1000 元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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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3-12-18 18:44:17 | 只看该作者
【解析】
①根据民法理论,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为:第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第二,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第三,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要求本人特定,但是,不要求管理人在实施无因管理之时知道具体的本人,管理人对本人发生错误,仍不妨与真正的本人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本题中,乙虽对本人发生错误,但仍不妨碍与真正的本人丙成立无因管理之债。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


②无因管理制度的规范目的重在管理事务本身,只要管理人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管理目的是否达到,对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不生影响。因此,丙不得以“台风过后房屋仍然受损”为由拒绝支付乙因无因管理指出的费用,C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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