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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自测】2014年卷三第6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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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发表于 2016-7-18 22: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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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4°C
1
  • ava0426
过: 他们
     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国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和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B、甲公司必须提出三份注册申请,分别在三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甲公司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D、如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白雪”商标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在其牛奶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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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ava0426 发表于 2017-5-31 15:16: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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