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必须开庭审理的情形(真题)[查看]
法院对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审理后分别判处甲死缓、乙无期徒刑。甲没有提出上诉,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针对甲的死缓判决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 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 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C: 因上诉和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
D: 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选错的,答案是ac c 为什么不对?看不懂答案 d 为什么是对的?答案看不懂,请解释。d说存在抗诉,二审法院不受抗诉不加刑的原则限制,可是,甲被抗诉,甲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乙是上诉乙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啊,d明显是错的,为什么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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