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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查看] 2003 年 7 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 一份“ 打油诗 ” 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千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 我的一半财产权 ” 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 整个房子的一半 ”,还是“ 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 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 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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