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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辩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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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辩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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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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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小编—吸氧
发表于 2014-11-21 2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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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释义】
本条规定了辩论原则。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辩论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辩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法庭应当给当事人提供辩论的机会,一切证据材料都要经过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才可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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