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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创作歌剧《大海》,乙经过甲的允许改编成歌曲《大海》,丙经过允许演唱了歌曲《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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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碧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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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3-12-17 11:23:53 | 只看该作者
【解析】
①《著作权法》第10 条规定:“(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可见,著作权人享有的表演权可控制两类表演行为:第一,活表演;第二,机械表演。同时须注意:表演权又不能控制两类表演行为:第一,非公开表演;第二,免费的公开表演(须双向免费,即不向观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本题中,乙系歌曲《大海》的作者,享有《大海》的表演权,戊的行为属于公开的机械表演,侵犯了乙的表演权。故C 选项正确。


②《著作权法》第12 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歌曲《大海》系根据《大海》的演绎作品。歌曲《大海》的著作权归乙,歌剧《大海》的著作权归甲。因此,戊的行为同时属于对歌曲《大海》和歌剧《大海》的机械表演,还侵犯了甲对歌剧《大海》的表演权。故D 正确。


③根据《著作权》第38 条和《著作权法》第42 条,表演者乙、录音制品制作者丁均不享有控制表演行为的权利,戊的行为未侵犯表演者丙和录音制品制作者丁的表演权。故A 选项错误;B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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