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收养的条件 【解析】 ①《收养法》第4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据此,原则上,被收养人应不满十四周岁。
②《收养法》第6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据此,原则上,已有子女的人不得再收养。
③《收养法》第9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据此,原则上,单身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差距应在40周岁以上。
④解答本题的关键是例外规定。《收养法》第7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据此:(a)孙某收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故A选项错误。(b)孙某收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子女,也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故B选项错误。(c)孙某若为华侨,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故C选项错误。当然,此处存在题意不明的缺陷,没有明确交待孙某是“港澳同袍、海外侨胞”(也没称他“亲爱的观众朋友们”,笔者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春晚。)综上,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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