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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2016年卷二第25题 A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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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发表于 2017-1-15 13:3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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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哦 ^ ^ 马上
《刑诉解释》第41条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课后答疑截图(针对上述司法解释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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