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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群岛水域及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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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版 发表于 2016-5-6 22:4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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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基线以内,河口、海湾和港口封闭线以外的水域。群岛国可以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直线群岛基线,当然划定时还应符合《海洋法公约》其他具体规则的限制,例如基线不能明显偏离群岛轮廓,不能将其他国家的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群岛国还可以在各个岛上的河口、海湾和港口处按照正常的基线规则划定一条封闭线,这条封闭线以内的水域称为群岛内水。群岛国还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约》在群岛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二、制度:

       ①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及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但群岛国也应尊重与其他国家间的现有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在该区域内的传统合法权益或现有情况。②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无害通过权;③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外国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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