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答案】AB
【问题】
对D有疑问,我记得以前的解题思路是单选没瑕疵,多选没错误。D的选项解析里提供了2个可能:1是,大家没意义,可以简化;2是,大家意见大,不能简化,反而要重点调查。但是D的表述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明显符合题意应当选择啊。
记得以前有个题,微微建议不能想多了,多想一步就错。这个题则是必须要求多想一步,想到相反的情况,才能做对,崩溃了。我个人意见,估计这个题是官方机构的调控题,若选D的人多,则D是错误的,选D的人少则,D是正确的,目的就是要调控过关人数。
2016-01-13 02:25:27
嗯,我也是跟题主一样的思考方向……
好吧,本着同题主的想法来看的,然后发现自己的脑子好简单,好容易相信别人啊
理解啦
①你这个想法很有意思哈,调控题,江湖传闻已久哈。但其实真题要么就是错的,要么就是对的,没有调控这种说法哈。只有明明错了却不认账,偷偷改分数的情况。
②单选题,选最没有瑕疵的那个;多选题,只要没有明显错误,就应该选,不存在谁优谁劣的对比。这个解题的基本思路一定要坚持。
③具体到这道题的D选项,解析是正确的,法条原文也是这样,只是你理解上出现了点问题。
④出题人的意思是问你,庭前会议上凡是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就可以简化举证和质证,这句话对吗?你从这个角度去想,你肯定知道答案应该是“不对”是吧。这是个很明显的错误。所以不选。
⑤你的错误在于,你先从法条出发,忘记了解题的另外一个最高原则,从已知信息出发。所以你通过法条得出的结论是,可以简化,也可以不简化。然后你带着这样的记忆去看D选项,你产生了“可以”是包容两种情况的这样一种错误。我说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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