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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2-26 11:59
标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
[exam=6780]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2-26 12:05
【解析】本题考查董事会决议,其有效与否与股东会和监事会无关 , 故 C 、D 项错误。我们重点考虑 A 、B 选项 。本题中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5 人出席 , 会议可以举行。但由于丁中途退席, 所以董事会表决时只剩下 4 人,表决时已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公司法》 第 111 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所以 A 项错误 。此时董事会决议的确有瑕疵,但属于决议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而非决议内容违法,所以该决议应为可撤销的决议,不应是决议无效。故本题B选项不够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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