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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甲父母离异后,小甲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母亲经常出差,于是在出差时即将小甲托于小甲的姨妈照顾。某日午休时小甲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乙打斗,恰逢幼儿园老师出去逛街没有及时制止,小甲用老师没有收回的玩具致小乙的眼睛失明。对于小甲对小乙造成的损害的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
A: 应由小甲的母亲和父亲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们是小甲的监护人
B: 应由小甲的母亲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是同小甲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小甲的姨妈承 担连带责任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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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3-12-18 17:33:12 | 只看该作者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32 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②《民通意见》第158 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③《民通意见》第22 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④《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 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综上,本题惟一正确的答案为C 选项,不当选。其余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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