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提示3:教材上,解题思路(同时也是命题人的观点),亲们在复习时可多加勾画和背诵,然后在考试时作为答题理由写上去——譬如本题,教材上的解题思路,概括起来,由如下几个命题人的观点组成,分别是:①先前行为不论正当与否,都可能引发作为义务,成为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②判断“先前行为是否引发作为义务”,就是在判断“先前行为与危险的产生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③先前行为若导致被害人迫不得已或者几乎必然实施某种躲避行为而身亡的话,则该介入因素(也即被害人自身的行为)并不中断因果关系。。。④在因果关系不被介入因素中断的情况下,行为人需要担负先前行为所引发的作为义务,若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则成立不作为犯罪。
附①:本题中第一个小问,考试时无论写“先前行为”还是“先行行为”都正确,司法部“九大本”上用的是“先行行为”,而“案例指导用书”上用的是“先前行为”,所以写哪个都对。
附②:本题中第二个小问,问到有无罪过,这个应像教材上那样,用括号2单独另起一段书写。因为前面第一小问问的是客观层面“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是否引发救助义务”。若无因果关系,则行为人不需要排除危险,防止危害结果发生;而现在第二小问问的是主观层面,所以需要另起一段,单独回答主观罪过是啥,也即,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
附③:本题中第三个小问“如何定性”,以后再看到这样的提问,要马上想到“即便分析出来,客观违法和主观有责,也得继续看,是否各自存在阻却事由”——具体而言,第三问需要把主客观两个层面的“阻却性事由”分别谈一下——先写客观违法阻却事由中的“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因为题干信息强调了“是在追赶盗窃犯”),后写主观责任阻却事由中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为题干信息强调了年龄)。。。只有这样写全乎了,你才能说最后对于行为人来讲,到底能不能定罪呗。
附⑤:如果仅仅是客观违法,主观上却是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比如精神病人),那这个在判决书上,如果今年考刑诉时,让大家写判决书的话,记得最后写判决结果那一段时,是写“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而不是写“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微微提示4:主观题与客观题其实就知识点本身而言,并无区别。只是说,此时需要大家手写(或打字)“是什么”和“为什么”。也即,难在题目中的“请说明理由”。但是正如一开始谈到的那样,本题第一问就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发,我们也顺势拿下了“刑法最基本的写作思路或者说写作顺序问题”,为后面的学习开了个好头。。。如果还有同学没看明白教材,那么记得反复熟悉微微给出的提示噢,,,真正的技术,开门见山,就传授给亲们了!
附:与本题相关联的客观题,可以查阅 2014第5题(直接点即可跳转,后同)。。。其中,A选项提到的“防卫行为是否产生救助义务”需要重视,考到“正当防卫的题目时或许会有这样的小问出现”。。。至于B选项中的“课后提示1”则是与本题直接相关,也即“先前行为既可以是正当行为,也可以是犯罪行为”,再巩固一遍印象即可(案例指导用书“解题思路判断二”中就有这句话,还专门用括号括起来)。。。最后,看过案例指导用书的同学,或许对书上“解题思路判断二”中的“罪数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请参见B选项中的“课后提示2”,即可知晓具体分析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