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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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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 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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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铜锤 发表于 2013-12-3 22:18:47 | 只看该作者
【考点】诉讼时效
【解析】
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故A选项正确。

②《诉讼时效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诉讼时效制度属于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适用。当事人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与诉讼时效制度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维护已经长期形成的经济秩序的功能相抵触。当事人约定缩短诉讼时效期间的,虽不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相冲突,但不利于债权人的保护,基于平等对待原则,法律也不允许当事人约定缩短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通过明示或者默示方式放弃已经取得的时效利益,但是债务人不得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预先放弃时效利益。如果承认债务人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的效力,则债权人可能利用这一点严重侵害债务人的利益。故此B选项正确。

③《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故C选项正确。

④《诉讼时效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期间的情形除外。”据此,原则上,债务人应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除非法定的例外情形(基于新证据),未在一审期间提出抗辩的,视为默示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不得在二审期间提出。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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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之灼鉴 发表于 2017-3-9 22:50:42 | 只看该作者
我就觉得,既然二审有新证据可以提,那么D选项应该是正确的,况且这是多选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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