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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管辖后的补充侦查问题

尹天祺 | |被浏览1685次| 0
|2017-06-19 20:36:27

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上述内容是题目,微微,我给你看下你给的答案:        高检规则》第385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 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2次。”因此, 此时可以补充侦查的机关只有A区检察院和甲市公安局,如果要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应通过甲市检察院。所以D项正确。
所以,微微,这里d选项用的是应当,应当不是一律的意思吗?这样不是前后矛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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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1)

  • 2017-06-21 12:42:58

    题目中的问题是检察院应如何退回,而不是应如何处理,退回的流程只能原路返回,所以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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