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
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答案:D)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微微,关于D选项中,双倍返还40万元,没有疑问。但有个疑虑,您在该题的“相关提问”里的解答:“第一种方案里面,双倍返还40万定金,合同就此解除,向后不再继续发挥效力,双方当事人钱归钱,物归物,相互返还后,回到合同订立之前的初始状态。”题中,乙是多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您说超过部分视为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的。我想问,方案一,乙除了得到40万元的双倍定金返还以外,是否还额外能得到甲之前多收的这不当得利10万元呢?
谢谢
回答数 | 采纳率 | 提问数 |
---|---|---|
0 | 0% | 1 |
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版
|小黑屋|触屏版| ( 蜀ICP备13022813号-1 ) 蜀ICP备13022813号-1
GMT+8, 2025-1-19 11:0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