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答案:无,原司法部答案为A)
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虽然不动产所有权变更是交付,但这里的不动产是特殊物车辆,还办理过户手续了,所有权应该已经归丙所有了啊。且丙是知道甲与乙之前有买卖协议,但仍去插一脚,所以丙要和甲一起赔偿乙的期待利益。为啥不能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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