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如果换成乙公司即外国的公司上诉,那么他在题中的代表处算有住所还是没有住所?那么有分支机构算有住所吗?
有代表处,有分支机构,都不算有住所。法人的住所就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乙公司在国内只有代表处,所以属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此时,如果它不服一审判决的话,那么上诉期是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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