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原答案B,现无正确答案。
【疑难辨析】关于民商事条约在中国的适用,2012年12月10日前后存在变化。此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商事条约在我国均可直接适用并优先适用。但是,2012年12月1 0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排除了知识产权条约在我国的直接适用,明确这种民商事条约只能经转化才能在国内司法实践中适用。
【解析】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可以直接并优先适用,但知识产权条约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生效于2012年12月10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及适用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95条第1 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84条第1款等法律规定予以适用,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已经转化或者需要转化为国内法律的除外。” 该规定排除了知识产权条约在我国的直接适用,明确这种民商事条约只能经转化才能在国内司法实践中适用。
本题是2007年考题. 根据当时适用的法律,ACD选项错误、B 项正确。但2012年12月10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排除了知识产权条约在我国的直接适用,明确这种民商事条约只能经转化才能在国内司法实践中适用。因此,本题根据现行立法无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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