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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自测】2016年卷三第4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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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发表于 2023-4-27 16:4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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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哦 ^ ^ 马上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传送门:本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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