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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 皇大极 ” 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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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铜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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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 皇大极 ” 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 醉酒后猝死 ” 。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
B: 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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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铜锤 发表于 2015-2-23 13:25:56 | 只看该作者
【解析】

       司法解释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脘作出,一般法官的解释不能称作司法解释。选项 A 错误。

       非正式渊源是指不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大前提的规范。对该案,我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很显然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选项 B 正确。

       从法律推理角度看,“ 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小前提而非大前提。选项 C 错误。

       德国、奥地利、芬兰是大陆法系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选项 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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