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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自测】2014年卷二第95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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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 发表于 2016-4-22 10: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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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回答第94—96题。

       95.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传送门:本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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