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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民诉 第二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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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4022153 发表于 2017-5-14 22: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b4022153 于 2017-5-14 22:36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做题5分钟,听解析1个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再审、司法确认、督促程序、仲裁协议。
3、印象最深的是:(1)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原则是中院审理再审。但是有上述情况是原审法院审理。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法院,第二次检察院。检察院的抗诉必将引起再审,再审是在原审范围内,新增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2)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3)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合议庭是三人以上,裁定确认调解协议以后有既判力,也就是说裁判文书有既判力,调解协议没有。裁定驳回的话,可以变更调解协议,重新申请,或者起诉。(4)督促程序的几点要求:一、给付的为金钱、证券。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三、到期债权数额确定。四、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五、可以留置送达。六、提出书面异议并做实体上的拒绝才可以。七、异议做实体审查。八、向债务人所在的基层法院申请,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5)质证的主体是当事人。检察院是出庭支持抗诉,但是不是质证的主体。录音带是视听资料。不能公开质证的是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区别于不公开审理只有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是依职权,商业秘密和离婚案件是依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两点:一、侵犯他人权利(隐私权主要)。二、是否是法律不允许的窃听设备。盗窃的证据等。《民诉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民诉证据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6)《仲裁法》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五十六条 简易程序的适用

  (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或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

  (二)没有争议金额或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仲裁条款独立性只要是当事人有行为能力,合法自愿就成立、我国的仲裁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的审理。规定的仲裁机构只要单一、明确的机构。不要求是哪一个国家,完全以当事人的合意,哪怕是国外的仲裁机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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