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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民诉 第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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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豹2012 发表于 2017-3-14 22: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诉第十三天   第45天
一、今天完成情况:
    做真题15分钟,听解析30分钟,做练习20分钟。

二、今天学到什么:
   《民诉法》关于离婚的重点法条
  《民诉解释》关于离婚的重点法条
  《婚姻法》关于离婚的重点法条

三、印象最深的是:
     1. 管辖权争议是两个法院之间对于案子究竟该归谁管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要么相互争夺,要么相互推诿。
        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对法院能不能管这个案子提出了质疑。   

     2. ①第三人全称为“第三方当事人”,所以有独三和无独三均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
      ②第三人虽具有当事人地位,但这个当事人是广义的当事人,即参加之诉的当事人;狭义的当事人仅指本诉中的原被告。
       ③第三人均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因为参加之诉表明默认了法院管辖;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诉中的原被告。
      3. 能够申请再审的裁定只有两种: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能够上诉的裁定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中原告撤诉,裁定准予撤诉后不再审查管辖权异议的上
      4.财产关系可以自认,但身份关系一律不允许自认,需要举证证明!!!自认是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而不是对诉讼请求的承认!!!
      5.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四、我有一些问题: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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