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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诉 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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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乐子佳野 发表于 2016-3-23 17: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1、今天完成情况:做了真题,也做了笔记,不过为了节省时间,没做拓展

2、今天学到什么:
(1)庭前会议是根据法官了解案情的需要召集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以依申请召开庭前会议
(2)拘传只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一审判决后的上诉和抗诉,期内撤回,期满之日起生效;期外撤回,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4)再审中的申诉,既可以向案子的终审法院申诉,也可向终审的上一级申诉,但上一级可可告知找终审,或者直接移交终审并告知申诉人,或者重大疑难的,自己处理
刑诉程序中,有错必纠,只要申诉人有新的理由,又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不限次数
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法院审查,也可由原审法院审查后,写报告提建议,层报原核准法院审查处理
(5)死缓,无期的减刑由服刑地的高级法院裁定,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减刑由服刑地的中级法院裁定

3、印象最深的是:上诉,抗诉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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