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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诉 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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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空气 发表于 2016-2-19 0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完成情况:两天完成,下次需按时完成。

学到的内容:

一、庭前会议不是必须召开,是可以召开,根据需要,主要是为了了解情况能更好地审理案件;

二、上诉抗诉期限,判决是10天、裁定5天,从收到的第二日算起;

三、诉讼代表人,是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的或下落不明的,由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是其他人员不到庭的不能拘传;

四、申诉,未经终审法院,上级法院的处理方式:1.告知申诉人;2.移送;3.如果是疑难、复杂、重大的,可以直接审理;

五、减刑假释的审理,1.有期徒刑的减刑是中级裁定,无期到有期徒刑是高级裁定;2.必须开庭审理的,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秩序犯罪。印象最深的:诉讼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拒不到庭的不能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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