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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必读】综合交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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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影
时间:
2013-11-19 09:54
标题:
【必读】综合交流指引
发帖时间:13/11/19
第一次修改时间:
咱们论坛的定位是司法考试阶段,实习律师阶段以及律师阶段,所以想考司法的,想从事法律职业的,想做律师的,快来发帖吧
咱们版块的定位就是随意吐槽,下拉主题分类,你会看到,综合交流版块涉及面是最宽的,是其他版块没涉及到功能的兜底!
亲,想写写复习日记吗?快来综合交流吧!
亲,想谈谈自己通过司考后的成功心得吗?快来综合交流吧!
亲,想谈谈在律所做实习律师的一点一滴吗?快来综合交流吧!
总之你的帖子精彩,一定会加精!
啥?精彩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我偷偷告诉你,当前本版块是我独裁,我看着好,分分钟加精!将来管理多了,大家再行民主!
为什么要加精?
精华的帖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知识产权的这些文字是有意义的,是能传达正能量的,是能给后人以帮助的,听起来够伟大吧?
为什么我要把时间浪费在论坛里?
因为,只要你来,你就这家庭中的一份子。千万不要小瞧管理层哦,呀们都是通过司法考试如今混迹社会中的牛叉人士,他们给你的帮助都是你莫大的收获哦。
我有想法可以提吗?
当然,我会支持你们的各种奇葩想法,然后付诸实施,不怕你奇葩就怕你不想。
写到这吧,因为工作实在是忙,不成体系,所以有上面的修改记录,欢迎补充,批评指正!
你还没说本版块的版规呢,到底是什么?
我想说,经济是基础,法律是上层建筑,也就是说法律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同样版规也是伴随版块发展而慢慢形成的,所以在最原始社会的现在,我们是没有任何规则的!甩开膀子干吧小伙伴!!!
论坛议事厅QQ群: 286073445
版主QQ:170772564
作者:
蔡珠茵
时间:
2013-11-20 14:37
顶版主,真开明!
作者:
感_悟
时间:
2013-11-20 17:28
杀你的发,好吧,地板也是可以的O:-)
作者:
冰魂玉儿
时间:
2013-12-10 10:09
不错,需要好好学习!
作者:
xiaoyingying
时间:
2013-12-10 13:08
要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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