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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4-6-3 01:43
标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
[exam=2708]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4-6-3 01:43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本案是借款合同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对于本案,被告住所地甲市A区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甲市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应选A项和B项。
作者: incognito    时间: 2014-12-4 00:17
晕死,我把赵刚理解为贷款方,所以就只得出甲市A区法院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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