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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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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8 06:25
标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
[exam=2546]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8 06:27
解析:手机本身就是财物,陈某抢夺手机的行为构成抢夺罪。根据司法解释,陈某盗用他人电话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两个行为侵犯两份法益,应数罪并罚。
注意:虽然陈某事后将手机丢弃,但是陈某抢夺手机具有利用手机的意思,所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题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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