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甲、乙等人佯装乘客登上长途车。甲用枪控制司机,令司机将车开到偏僻路段;乙等人用刀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7 19:06
标题: 甲、乙等人佯装乘客登上长途车。甲用枪控制司机,令司机将车开到偏僻路段;乙等人用刀
[exam=2540]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8 01:30
解析:按照区分一罪和数罪的通说,行为符合一个构成要件的,就构成一罪。某一行为从形式上看构成犯罪,但其只是其他重罪的手段行为的,不应当作为数罪看待。在行为既遂以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甲用枪控制司机,令司机将车开到偏僻路段,其侵害的法益是公共安全,构成劫持汽车罪,A项正确。

乙等人用刀控制乘客,命乘客交出随身财物的,其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构成抢劫罪(共犯)。在乘客反抗时,乙将其捅成重伤,属于为消除抢劫的障碍而实施的暴力行为,构成抢劫罪,无须以故意伤害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C项正确。

在财物到手下车时,甲打死司机,是在抢劫既遂后杀人灭口的性质,应以故意杀人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D项说法正确。

本题答案:ABCD。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