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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6 22:17
标题: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
[exam=2507]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6 22:18
【考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医疗事故罪

【解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得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则适用升格的法定刑。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该罪是单位犯罪。贾某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致人死亡的,作为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本题答案:A

【提示】现在的司考大纲没有收录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和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因此,对这两个罪名不须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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