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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6 01:19
标题: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
[exam=2443]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6 01:21
【考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解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中外合资企业、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并不必然是国有公司、企业,性质有所不同。本题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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