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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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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5 23:04
标题:
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
[exam=2431]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5 23:05
解析:甲将毒药投放于乙家米袋,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甲是为了杀死特定人,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乙是直接故意,对其家人是间接故意。抢劫前,为了取财而先杀人,后取财,只定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但是注意:如果杀人和取财的时间间隔过长,则定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例如,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财物,先杀死乙,取走身上钥匙,然后打车去乙家里取财。对甲定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又如,甲为了继承全部遗产,先将亲弟弟杀死,只定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为了免除债务,将债权人杀死,只定故意杀人罪。本题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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