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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5 21:52
标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m=2417]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4-4-15 21:53
【考点】法条竞合、法律拟制、注意规定
【解析】A项,对于法条竞合,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例外,都应坚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B项,对14至16周岁的人虽不能定强迫卖淫罪,但可定强奸罪。C项,错误原因在于,将刑法第382条视为法律拟制,认为该条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实际上该条只是注意规定,所以即使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D项,这里的“收受贿赂”既包括单纯收受,也包括索取贿赂。本题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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