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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300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约定:甲、乙间的房屋买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9 23:52
标题: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300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约定:甲、乙间的房屋买
[exam=2006]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9 23:52
【解析】
①甲将其对乙的300 万元金钱债权转让给丁,需要四个要件(第一,甲对乙享有合法债权;第二,债权具有可让与性;第三,甲、丁达成合意;第四,依照法律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批准手续。)故A 选项正确。


②《合同法》第80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B 选项正确。


③《合同法》第83 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后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据此,甲对乙负担的60 万元债务虽然成立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之前,但该债务的的履行期为2009年5 月1 日,晚于乙对丁负担的300 万元金钱债务的履行期限(2009 年3 月1 日),乙无权对丁主张抵销60 万元。故C 选项错误。


④《诉讼时效规定》第19 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故债权转让后,丁对乙享有的300 万元金钱债权于2009 年4 月10 日中断。故D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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