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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设若甲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房屋以4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乙已经支付200 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9 16:37
标题: 设若甲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房屋以4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乙已经支付200 万元
[exam=1986]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9 16:38
【解析】
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可以对出卖人主张已付房款双倍惩罚性赔偿的情形,仅限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 条规定的七种法定情形。


②A 选项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故A 选项正确。


③B 选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 条规定的七种法定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故B 选项错误。


④C选项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故C 选项正确。


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 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D 选项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故D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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