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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100 万元赠与给红十字会后。暗笑不应看破红尘,当立根商场,东山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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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9 11:47
标题:
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100 万元赠与给红十字会后。暗笑不应看破红尘,当立根商场,东山再
[exam=1960]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9 11:48
【解析】
①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本题中,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发生在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故乙不享有撤销权。A 选项错误。
②甲与丙的汽车买卖合同价格合理,因此债权人乙不享有撤销权。B 选项错误。
③债权人撤销权只能撤销财产行为,结婚、收养等身份行为,债权人物权撤销。C 选项错误。
④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二:(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b)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财产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D 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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