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甲欠乙100 万元,甲以自己价值50 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丙以价值50 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8 10:49
标题: 甲欠乙100 万元,甲以自己价值50 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丙以价值50 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
[exam=1920]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8 10:51
【解析】
①根据《物权法》第176 条,在混合担保中,若当事人未约定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和保证债权的顺序,若无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的抵押权或者质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无论是抵押人、质押人还是保证人),其地位是平等的,应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


②根据《物权法》第202 条,抵押权人应在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C 选项错误。


③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 条,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还清债务本息为止或者类似内容的,属于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 年,故D 选项错误。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