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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 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 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8 10:19
标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 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 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
[exam=1913]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8 10:20
【解析】
①甲、乙、丙对牛构成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104 条的规定,共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没有出资比例的,视为份额均等。本题应当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份额,故A 选项错误。


②根据《物权法》第97 条的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物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按份共有人同意,甲、丙的份额不足三份之二,故B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③根据《物权法》第102 条的规定,共有物致人损害的,共有人对外负担连带责任,故C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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