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7 21:35
标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exam=1881]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7 21:36
【解析】
①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能够行使债权之日起计算,即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遭受人身损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起算。故A 选项错误。

②《婚姻法解释(三)》第18 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婚姻法解释(一)》第31 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故B 选项错误。

③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 条,产品侵权的,若无明示的质量保证期,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10 年。故C 选项错误。

④20 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 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计算。D 选项中,甲向乙借款10 万元,但未约定还款期限,甲的债权一直未遭受侵害,无论20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2 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均未开始计算。故D 选项正确。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