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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发明了某种药品,于2010 年3 月1 日在美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甲又于2010 年12 月1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7 12:02
标题: 甲发明了某种药品,于2010 年3 月1 日在美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甲又于2010 年12 月1
[exam=1865]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3-12-17 12:03
【解析】
①《专利法》第28 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 条第一款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据此,甲在美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十二个月内又就相同的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并申请优先权的,其在中国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2010 年3 月1 日。故A选项正确。

②《专利法》第42 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同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 条的规定,该申请日以专利管理机关实际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准,不包括优先权日。故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

③根据《专利法》第69 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享有先用权。由于甲的申请日为2010 年3 月1 日,而乙于2010 年10 月1 日才做好制造的必要准备,故乙不享有先用权。D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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