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标题: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9 21:03
标题: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
[exam=1815]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9 21:04
【考点】法定许可、合理使用
【解析】①《著作权法》第33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使用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否则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本题中,报刊的确享有法定许可权,唯其无偿转载,构成侵权。须再次强调:我国曾一度赋予网站以法定许可权,但后来又废止了网站这一权利。因此,网站不享有法定许可权。本题中,网站擅自无偿转载该杂文,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综上,A选项错误。


②《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一)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造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既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这是一种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本题中,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将之译成维文,在国内出版,属于合理使用,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侵权。故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欢迎光临 律政助考网 (http://360ala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