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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香蕉    时间: 2013-12-9 11:06
标题: 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
[exam=1792]
作者: 题库小编—香蕉    时间: 2013-12-9 11:07
【考点】著作权的客体、外国人作品获得著作权的时间
【解析】①原《著作权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以其字面含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在我国不享有著作权。但是,这一规定不符合《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伯尔尼公约》第17条规定,对于任何作品或制品的发行、演出、展出,成员国政府都可以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或条例予以监督或禁止。按照这一规定,任何作品在其产生之后,都依据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但是,成员国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在必要的时候限制或者禁止权利人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如不得发行、演出、展出相关的作品。例如:《playboy》在我国属于禁止出版或者传播的作品,但并不因此影响其作者对其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应对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提供救济,但是,我国《著作权法》可对其著作权的行使作出限制,不允许其在我国出版或发行。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国于2010年对《著作权法》第4条予以了修改。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据此可知,即使《黑客》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也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只是我们可以限制其出版、传播。故A选项错误。


②《伯尔尼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即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以中国或者成员国为起源国的,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以在我国获得保护。因此,本题中,甲的作品《黑客》在中国获得保护,无须经甲对丁的行为予以追认作为前提条件,故B选项错误。


③《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据此,外国人创作的作品,何时受到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分为两种情况:(a)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只要是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成员国具有经常居住地,其创作的作品就能获得自动保护,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b)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不是公约成员国的成员,并且在成员国又无经常居住地,其创作的作品不能获得自动保护,须出版后才能获得中国著作权人的保护。具体而言,若其将创作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则自出版之日起,中国按照《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提供保护;若其将创作的作品首次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则自出版之日起,中国也提供保护,不过不是按照《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提供保护,而是按照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予以保护。本题中,甲属于无国籍人,其经常居住地为乙国,《黑客》首次在丙国出版,因此,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只要乙国和丙国中的一个国家属于《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其《黑客》就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故C选项错误,错在“均”字;D选项正确,对在“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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