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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9:08
标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
[exam=1727]
作者: 题库小编-铜锤    时间: 2013-12-8 19:11
微微提示,这道题的法条比较难理解,如果看不懂,就请直接听我讲 传送门

【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解析】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据此,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承包人垫资及其利息,则垫资相当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借款。反之,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于承包人垫资及其利息未作约定,承包人对工程支付的款项视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欠款。其区别的意义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就是说:垫资利息的计付标准不能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而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可以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②甲、乙约定乙垫资1000万元,但未约定垫资利息,所以,乙的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而不能按照垫资处理。故A选项正确。

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据此,甲、乙间应按照一亿元结算工程价款。故C选项正确。

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经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故B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作者: 雨鸿    时间: 2014-6-12 15:18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作者: 我家兜兜2008    时间: 2016-12-13 21:4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最后这句是说,没有约定的这个欠款按照工程欠款处理,相应的利息也按工程欠款的利息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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